上海艾录: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届满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7 20:50:34
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23229 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届满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陈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股东陈曙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6%(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减持计划将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即 2025 年 2 月 7 日至 2025 年 5 月 6 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曙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上海艾录股份计划届满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陈曙先生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200,000 股,其减持股份数量在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内,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及减持计划预披露情况
减持前持有 预披露拟减持
减持前持有 公司股份数 预披露拟减 公司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职务 公司股份数 占预披露公 持公司股份 占预披露公告
(股) 告日总股本 数(股) 日总股本比例
比例(%) (%)
陈曙 董事 18,458,108 4.27 2,000,000 0.46
合计 18,458,108 4.27 2,000,000 0.46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来源 占公司总
名称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
2025.03.21 9.91 100,000 0.023
2025.03.24 9.97 100,000 0.023
2025.03.25 9.98 100,000 公司首次公开发 0.023
集中竞价 2025.03.26 9.95 200,000 行股票并上市前 0.046
陈曙 交易 2025.04.25 7.91 200,000 持有的股份 0.046
2025.04.28 7.70 150,000 0.035
2025.04.30 7.96 150,000 0.035
2025.05.06 8.20 200,000 0.046
合计 / 8.79 1,200,000 / 0.28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陈曙 合计持有股份 18,458,108 4.27 17,258,108 3.99
其中:无限售条件 4,614,527 1.07 3,414,527 0.79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843,581 3.20 13,843,581 3.20
注:上述表(二)、(三)总股本以 2025 年 4 月 30 日总股本 432,277,187 股计算。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陈曙先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至今所作所有承诺如下所示:
承诺 承 承诺时
事由 诺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方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承诺 1 及承 承诺履行完毕,承诺
本人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诺 3 期限自 方严格履行该承诺,
首次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2021 年 9 月 未出现违反该承诺的
公开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14 日 起 至 情形。公司未出现上
发行 股份限售 分股份。 2021 年 2022 年 9 月 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
或再 陈曙 (锁定) 2、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 09 月 14 13 日止;承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
融资 承诺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日 诺 2 承诺期 盘价低于发行价(遇
时所 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限 自 2021 除权、除息时价格相
作承 价(遇除权、除息时价格相应调整), 年9月14日 应调整)的情况,承
诺 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起 至 2022 诺方无需延长公司股
3、对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 年3月13日 票锁定期
加的股份,本人将同等遵守上述承诺。 止
1、就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不排
除于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的可能,但每
年减持数量将不超过本人作为公司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当年能够实现减持
的最高额,且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
易日通过公司发布公告,并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实施减持的,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遇除权、除
息时价格相应调整)。
首次 2、公司股票上市后,在本人担任公司
公开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
发行 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将不超过所持 正常履行中,承诺方
或再 股份减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 2021 年 承诺长期有 严格履行该承诺,未
融资 陈曙 和买卖承 卸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 09 月 14 效 出现违反该承诺的情
时所 诺 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会转让公司股 日 形
作承 票。
诺 3、公司股票上市后,在本人持股比例
不低于百分之五的情况下,以及在本人
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
人不会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进
行卖出交易,也不会在卖出后六个月内
进行买入交易。
4、公司股票上市后,在本人持股比例
不低于百分之五的情况下,以及在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