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关于实施利润分配期间海波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7 18:50:40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利润分配期间海波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2、转股期限:2021 年 6 月 8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 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至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鉴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详见附件)及有关业务办理指南的规定,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海波转债”将自 2025 年 5 月 9 日至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
股权登记日暂停转股,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海波转债”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5 月 7 日
附件:《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
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