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纬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0:31:43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编号:2025-016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6层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傅乐民先生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300 人,代表股份 153,077,5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865%。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41,798,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759%。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的股东 294 人,代表股份 11,279,1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05%。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295 人,代表股份11,279,2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06%。(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2,714,96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1%;反对 285,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2%;弃权 7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7%。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16,67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853%;反对 285,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68%;弃权 7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8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 2024 年度述职。
(二) 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2,701,16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1%;反对 298,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9%;
弃权 7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02,87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629%;反对 298,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56%;弃权 7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15%。
(三) 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152,693,66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92%;反对 305,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8%;弃权 7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895,37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964%;反对 305,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12%;弃权 7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24%。
(四) 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782,78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4%;反对 251,6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4%;弃权 4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2%。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84,4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865%;反对 251,6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13%;弃权 4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1%。
(五)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437,5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560%;反对 715,5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70%;弃权 8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7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傅乐民、许建国、刘宁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478,3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995%;反对 715,5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42%;弃权 8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63%。
(六)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52,283,98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16%;反对 708,2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7%;弃权 8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7%。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485,6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643%;反对 708,2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95%;弃权 8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63%。
(七)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437,98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22%;反对 620,2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2%;
弃权 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639,6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96%;反对 620,2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93%;弃权 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1%。
(八)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0,864,46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38%;反对 270,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0%;弃权 4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67,57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365%;反对 270,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91%;弃权 4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44%。
(九) 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311,88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98%;反对 695,3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43%;弃权 7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513,5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116%;反对 695,3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51%;弃权 7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33%。
(十)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621,06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18%;反对 356,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8%;弃权 10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