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望)
公告时间:2025-04-29 18:41:50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望(离任)
作为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勤勉、负责地行使职权,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等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董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典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董望先生于2019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于2025年3月任期届满离任。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董望先生任职期间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积极出席会议,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审阅了议案资料,及时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议案背景信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方式参 次未亲自出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加次数 席会议
4 4 3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 报告期内会议 应参加会议次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别 召开次数 数
审计委员会 5 5 5 0
提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1 1 1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内审部的年度工作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还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现场工作等方式到公司进行实地工作,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现场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
况、财务情况及业务发展等事项;同时通过电话、视频会议、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和投资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和协议价确定,未损害股东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
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发表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成员,通过参加上述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进行表决,本人为:公司已制定相关薪酬考核制度,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薪酬发放标准设置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同行业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3月份,本人已连续6年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已于任期届满日依法、依规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希望公司在未来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继续以良好的公司治理体系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望(离任)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