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8 22:39:0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人”)作为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蕊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普蕊斯 2024 年度(“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8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702,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1,632,442.62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630,367,557.3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账,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376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结余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3,036.76
减: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3,715.76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10,863.61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32,852.15
加: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985.29
减: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7,000.0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306.29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43,715.76 万
元。其中,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41,250.85 万元,报
告期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2,464.91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为 14,306.29 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7,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4 年 12 账户状态
月 31 日余额
普蕊斯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 216230100100296283 0.00 已注销
支行
普蕊斯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8110201014401417757 2,580.47 正常
普蕊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21937282610106 11,725.82 正常
普蕊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1001235929300157751 0.00 已注销
市黄浦支行
合计 14,306.29 -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临床试验站点扩建项目”
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补充流动资金”
相应募集资金亦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办理完成“临床试验
站点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就该募集
资金专户与相应银行及保荐人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4 年 0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21,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名称 发售机构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收益类型 预计年化收益
率(%)
结构性存款 招商银行 3,000.00 2024/12/12 2025/1/13 保本浮动 1.55%-1.8%
收益
结构性存款 中信银行 4,000.00 2024/12/28 2025/3/31 保本浮动 1.05%-2.1%
收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 年 0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将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7 年 04 月 30 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普蕊斯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普蕊斯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普蕊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