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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星智能: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鲍立威)

公告时间:2025-04-28 22:20:43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鲍立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阅议案及材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职基本情况
本人鲍立威,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教授职称,中共党员。1993 年 12 月至 2005 年 4 月在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系统工程研究所担任副研究员、系统工程专业硕导;2005 年4 月至今在浙大城市学院工作,现任浙大城市学院商学院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
专业硕导。2014 年 7 月至 2020 年 9 月曾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再次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一职。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等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同时,本人已对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2024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未发生无故不参加或连续不参加董事会的现象,对董事会报告期内提交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着严谨、客观的态度,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弃权或反对的
情形。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股东会 2 次。本人具体出席情
况如下: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
东会情

应出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亲自 委托 缺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席(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出席( 出席( 席( 次未参加董 东会的
次) 数 次数 次) 次) 次) 事会 次数
1 1 0 1 0 0 否 1
三、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相关履职要求,对以下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并结合自身专业判断,客观、公正履行独立董事和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发表意见: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内审负责人时,充分了解被提名人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履职条件等基本情况,严格审查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内审负责人人员的人选资格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审议和决策程序合规,相关人员具备行权履职的任职条件及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各专门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一)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
(二)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现场工作的时间累计 1.5 天,
并通过电话、视频、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日常沟通。2024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等方式行使职权,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保证董事享有同等知情权,根据本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核查公司公告的董事会决议内容,主动关注有关上市公司的报道及信息,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并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发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工作,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与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顺及时,不存在任何的障碍。
八、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在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对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有效监督,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曾现场调研公司,同公司管理层和各方股东沟通,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通过网络会议和实地考察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三)自身培训学习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始终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认真勤勉、审慎的态度,持续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为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作出应有贡献。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有效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鲍立威
2025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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