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8 21:27:3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科技”或“公司”)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光力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光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748 号)的决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0,000.00 万元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4,0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573,365.3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88,426,634.6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10C00022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20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 已累计投入募 投资进度
金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超精密高刚度空气主轴研发 38,842.66 3,720.89 9.58%
及产业化项目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在空气主轴国产化方面,公司国内研发团队已推出磨削用空气主轴的样品,国产化切割主轴已应用在部分国产化设备中。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行业发展周期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为持续优化完善募投项目建设方案,使公司产能与市场更加匹配,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经营实际审慎投入募集资金,采取了较为稳健的投资策略,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该项目整体无法如期完成结项。为确保后续工作的稳步实施,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在该募投项目的投资用途、投资金额、实施主体等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拟对其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调整前预计 本次调整后预计
完成时间 完成时间
1 超精密高刚度空气主轴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025年5月31日 2027年5月31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周期、外部市场环境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并充分考虑公司成本效益,对该项目涉及的资金投入采取了较为稳健的投资策略,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一定程度减缓了募投项目建设节奏。
截至目前,募投项目整体方案设计已经完成,项目现场土地平整、围挡、临时水电等工作已经完成,建规证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正在办理中。
目前公司已建成空气主轴试验生产线,培养出一批具有较为丰富技术及工艺经验的空气主轴国内研发团队,已开发了国产化的切割气浮主轴、研磨气浮主轴;同时公司基于空气主轴技术平台,开发了国产化的核心零部件:空气导轨、旋转工作台、气浮转台、空气导轨、DD 马达、驱动器等,国产核心零部件已经应用到部分国产化划切设备中并实现销售。
公司将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同时推进部分长周期设备供应商的接洽。
四、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在自有土地上建设用于大功率超高精密高刚度磨抛用空气主轴和高转速高稳定性切割用空气主轴的研发实验室、生产线和相关配套设施,完全达产后每年将新增空气主轴产能 5,200 根,其中空气主轴是将公司收购的 LPB 公司的空气主轴技术和产品转移到国内并进行一系列优化及技术改进后进行的本土化生产,旨在把国内建设成为公司空气主轴的主要生产基地,提升生产产能和效率,满足公司对主轴的需求,降低生产成本并保障供应链安全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了重新论证。
公司认为“超精密高刚度空气主轴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仍然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合理把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本募投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前,公司将挖掘现有国产化空气主轴生产线和英国 LPB 子公司生产线的潜力,满足当前业务及发展
需求。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在确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方案之前已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对项目进行了审慎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或可能出现项目进展缓慢、实际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超精密高刚度空气主轴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切实研究并妥善安排募投项目有关后续工作,持续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并履行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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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安 王滋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