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1:24:40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或“公司”)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1月,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数量102名,注册会计师442名,从业人员总数145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30名。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41,845.8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575.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260.14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选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11月15日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
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宝馨科技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2024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以及对其他相关事项出具相关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