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宏图: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0:00:04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9〕1220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航天宏图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41,5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25 元。截
至 2019 年 7 月 18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71,587.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407.2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4,180.3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9)第 110ZC0108 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7,648,348 股,发行价格为 39.67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0,011.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74.7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501 号)。
3、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5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1,008.8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8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42.58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137.4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74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
2、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
3、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 2024 年度实际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 11,888.82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 52173.14 万元,进项税合计 83.95 万元。
综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除 2019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2020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外,公司募集资金累计项目支出为52,257.0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应为46,880.33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金额 2,720.10 万元差异为 44,160.23 万元。前述差异系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万元;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56.38 万元;利
息收入 440.96 万元;手续费支出 0.91 万元;尚未支付发行费 343.34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
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于 2019 年 3月 4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1、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2、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3、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
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
8110701012202443595 专用账户(活期) 1,192,596.05
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
9550880237519000101 专用账户(活期) 25,078,293.77
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
9550880237540200191 专用账户(活期) 37,953.55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26660100100716345 专用账户(活期) 892,156.77
总 计 27,201,000.14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 2024 年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5,600.00 万元,2024
年度赎回 5,600.00 万元,取得投资收益 52.08 万元。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4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业务的全国性开拓和研发项目费用支出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5,00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4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业务的全国性开拓和研发项目费用支出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万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无人机生产设备及材料投入调整至项目研发投入,并减少芜湖航天宏图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募投实施主体、减少芜湖航天宏图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无人机生产实施地点,将其合并至其他无人机产线。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 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附表 1: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