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激光:德龙激光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8:22:45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5-011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2024 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4,501,101.02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3,807,490.91 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注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30,903,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4,501,101.02 39,051,094.9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3,807,490.9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30,903,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274,996.9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30,903,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 否
是否低于 3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358.38%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 234,111,894.3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 3 亿元以上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 1,297,000,430.4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18.0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是
(H)是否在 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公司于 2022 年 4 月上市。根据规定,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因此上表数据仅填列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的数据。
二、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三)利润分配周期:在当年盈利的前提下,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四)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母公司报表口径)并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母公司报表口径);(2)现金流充裕,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值,同时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属于可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属于可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属于可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