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电股份: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8:04:45
证券代码:301629 证券简称:矽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巨
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已批准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额度的基础上增加 1 亿元(含本数)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43.1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52.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4,537.5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6,352.8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100Z0015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前 调整后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探针台研发及产业基地
1 建设项目 26,127.08 26,127.08 21,700.00
2 分选机技术研发项目 8,005.71 8,005.71 6,600.00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
3 项目 5,454.72 5,454.72 4,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13,552.87
合计 55,587.51 55,587.51 46,352.87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合理、灵活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本次拟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原审批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上,增加不超过 1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该授权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拟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理财产品常见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检查。
4.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原已批准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额度的基础上增加 1 亿元(含本数)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