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硕信息: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39:10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监事会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 2024 年度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议案名称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报摘要>的
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2024.04.25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2024.08.27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九次会议 2024.10.29
上述会议的相关公告或文件已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以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监督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通过对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和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3、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存在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并严格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
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登记备案,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行为。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2025 年度,监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响应资本市场改革政策,配合公司调整治理结构,确保监事会改革与公司治理需求相适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