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控股: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钟鹏翼)
公告时间:2025-04-26 00:08:39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5-20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现就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钟鹏翼,男, 2006 年至 2023 年,任深圳市友谊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 年至
今,兼深圳市友谊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 2 月至 2013 年 10 月,兼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2008 年至 2023 年,兼任香港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 年 7 月至 2024
年 5 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二)独立性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1 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所有审议事项表决同意,并对 1 次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决议签署表示同意的意见。未有缺席情况,未有现场表决会议授权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未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0 0 0 0 1 1 1 1
本人对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所有议案表示同意,没有提出否定或异议的情况。
(二)召开专门委员会并向公司提出规范发展建议及采纳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考核情况的议案》、《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听取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事项的汇报。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参与了提名委员会并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了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和《关于核定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日常履职及向公司提出的规范发展建议及采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一直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高度关注,听取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并通过各种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公司定期以月报形式向本人报告公司的项目运营、公司重大事项以及投资者关注的事项等情况,本人可以及时掌握公司基本情况,在董事会上发表专业的独立意见,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本人主要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拟聘任人员任职资格核查事项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四、独立董事现场办公及实际考察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全年合计现场工作 3 天,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在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及时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现场沟通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财务管理、审计工作方面的汇报。报告期内,本人现场考察了公司深圳地区的项目,对项目的品牌运营和营销策略提出了专业意见。
五、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履行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核查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时,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应资料,针对重大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审核程序的合法性发表了意见。
2、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时,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根据自身的专业背景进行调查研究,会上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谨慎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各种传媒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情况的相关报道,主动了解相关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任期内,本人承担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研究相关事项和履职相关问题,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进步做出应有贡献。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此报告。
独立董事:钟鹏翼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