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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威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明强

公告时间:2025-04-25 00:10:44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税务师、中税协高端人才。1999 年 7 月至 2000 年 11 月在兖矿集团兖州煤矿机械厂财务
处任会计;2000 年 11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深圳中鹏会计师事务所先后任审计助理、项目
经理;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2 月在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先后任项目经理、高级
经理、部门经理;2012 年 1 月至今担任深圳思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和深圳中韬
华益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所长。自 2021 年 11 月起担任惠威科技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会议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次数
加次数
董事会 8 6 2 0 0 8
股东会 4 1 3 0 0 不适用
(二)2024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召开六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内部自我评价报告等,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时与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三)2024 年度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年审会计师事务沟通情况
本人注重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方保持良好、紧密联系,及时听取公司重大投融资、年度外部审计、内控建设等方面内容。2024 年度,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本人听取财务负责人及内审部门报告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审计工作安排;在开展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及进场后均参与审阅、沟通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公司 2024 年度审计重点,并就关注问题询问注册会计师、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公司相关人员,充分了解计划的可行性、必要性,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充分准备。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进行事前审核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规范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做到 2024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取公司信息,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本人持续关注相关内控制度的持续完善与执行情况,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监督并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本人重视并安排专门时间对上市
公司情况进行现场了解。报告期,本人积极通过参加会议、电话沟通、现场调研等方式掌握上市公司经营状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做好了必要的基础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有:
1、公司披露的《2023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变更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重点关注事项均已达成决策,并已全部完成执行和对外披露。本人对上述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明强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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