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上海:西上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1:23:42
证券代码:605151 证券简称:西上海 公告编号:2025-027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
“解释第 17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1、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解释第 17 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
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
易的会计处理”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解释第 18 号,其中“关于浮动收费法
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自该解释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7 号、18 号的有关
规定,其余会计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相应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18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执行该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