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升集团: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7:50:43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13685 债券简称:升 24 转债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人,公司董事长徐旭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4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回
顾和总结,并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总经理对 2024 年度经营成果进行总结并提交了《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16,257,425.88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457,680,564.48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45,768,056.45 元后,母公司 2024
年 度 实 现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411,912,508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285,595,370.14 元,扣除 2024 年已分配的现金股利 214,639,434.59 元,截至 2024
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482,868,443.58 元。
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80 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33,231,7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54,628,046 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彭力明、李圭峰、王伟良、王民权(届满离任)分别提交了《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薪酬制定合理,结合了所处行业、地区的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其年度履职表现,我们对本议案表示认可。
关联董事徐旭东、陈兴方、徐曦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其中,2024 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 20 万元。2025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关联董事徐旭东、陈兴方、徐曦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建设银行、进出口银行)申请每家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二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