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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小卫)

公告时间:2025-04-23 20:10:30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小卫)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审核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小卫,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电力系电机专业学士,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电气高级工程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经济师。历任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压电气事业部总经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任广东润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西电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2 月至今任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月至今任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汕头大学商学院 MBA 教育中心企业家导师。
本人于 2024 年 12 月至今,任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核,同意提名本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 年 12 月 6 日,
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1、董事会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 1 次,
其中,现场出席 1 次。本人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认真阅读了在董事会召开前收到的董事会会议资料,在会议期间与其他董事深入研讨每项议案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会
2024 年度任期内,因本人履职时间较短,在任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4 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任期内,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议案
2024 年 12 月 6 日 第七届第一次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总裁、副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024 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因履职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时间较短,在任期间,公司未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人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进行了学习,为今后履职做准备。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督促公司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保持与投资者畅通的沟通渠道,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地回复投资者问题,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本人将在 2025 年度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听取参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2 天。
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同时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资料,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总裁、副总裁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具有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提名程序合法、有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效。2024 年度任期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涉及需本人重点关注的其他事项。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陈小卫
2025 年 4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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