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3 20:10:3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对智光电气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85号)核准,公司于 2016年 9月 14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7,784,615 股募集资金,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50 元。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1,516,799,992.5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5,822,246.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90,977,745.60 元。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600332022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29,731.71 万元,尚未
使用募集资金 19,366.06 万元,累计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为1,987.81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389.8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287.00 万元。
综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46,121.51 万元,募集
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累计 2,274.81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251.08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
额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源支行 11017508519001 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441161803013000051972 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441161803013000052220 52,487,413.7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信广场支行 649672284321 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信广场支行 680874058626 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信广场支行 667872258876 14,557.1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 9550880212472100297 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 3602015029202003681 3,726.2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 3602015029202003433 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 3602015029202206087 4,576.7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 120917535210701 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 120917519710901 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 120906864710302 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 120917522610101 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荟城支 44063801040015849
行 504.44
期末账户余额合计 52,510,778.34
注: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并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结项,节余部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已全部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并数次修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现执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及履行情况
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与广发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三家
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与交通
银行番禺支行、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广东智光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三
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与广东
智光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孙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招商银行广州黄埔大道支行五家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与子公司、孙公
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广州黄埔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与孙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 年 2 月 13 日,
公司与孙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与控股子公
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146,121.51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投向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和“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并将该项目达到可预定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4
年 9 月 30 日延期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光电气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将持续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6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49,097.77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389.8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0,527.6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