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勃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1:48:58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5年 4月 18日以
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 聘中汇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
有关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系公司业 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损害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9、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全部监事均为关联方监事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