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奥比中光: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19:32:35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27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现行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原章程中所有“总经理” 全部修订为“经理”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本章程。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事长辞职,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人。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新增。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立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一般经营项目是:立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 测量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测量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及销售;计算机视觉、3D 感知、3D 传务及销售;计算机视觉、3D 感知、3D 传 感器、人工智能相关的芯片、算法、光学感器、人工智能相关的芯片、算法、光学 器件、模组、整机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器件、模组、整机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 营进出口业务;3D 打印服务;增材制造装营进出口业务;3D 打印服务;增材制造装 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行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行 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 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 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虚拟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虚拟 现实设备制造;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现实设备制造;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 目是:立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测量产品的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立 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测量产品的生产。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
同等权利。 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
本章程生效后,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 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 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公司可将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公司可
面额股全部转换为无面额股或者将无面 将面额股全部转换为无面额股或者将无
额股全部转换为面额股。 面额股全部转换为面额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结算机构”)集中托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 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公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360,000,000
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
新增。 第二十一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40000.1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A 类股 第二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A 类股
份应当按照 1:1 的比例转换为 B 类股份: 份应当按照 1:1 的比例转换为 B 类股份:
(一)持有A类股份的股东不再符合本章程 (一) 持有 A 类股份的股东不再符合本第十九条规定的资格和最低持股要求,或 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和最低持股者丧失相应履职能力、离任、死亡;…… 要求,或者丧失相应履职能力、离任、死
亡;……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二十六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 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公司实施员工 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
持股计划的除外。 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 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他人取得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 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 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 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 过。
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
承担赔偿责任。 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七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本: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八条 …… 第三十一条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交易方式进行。 方式进行。
第二十九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 第三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条第一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 司因本章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奥比中光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