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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16:29:41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5-19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4 年度实现归母公司净利润 79,106,015.73 元,母公司净利润实现为 81,751,821.19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按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175,182.12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276,352,349.12 元,
减本年度实施分派的现金股利 7,234,002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
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40,049,180.73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4,580,057.98 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1,13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113,340 元
(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0.48%。2024 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交易行为。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4,113,340 7,234,002 4,822,668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9,106,015.73 31,958,946.05 22,171,840.61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6,691,433.38 76,551,379.35 77,228,527.88
营业收入(元) 2,260,250,056. 2,315,884,483. 2,094,257,280.
33 11 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340,049,180.73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344,580,057.98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6,170,01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44,412,267.46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36,170,01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30,471,340.61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3.46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2、2023、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36,170,010 元,高于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 2024 年、2023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
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4.16%、3.46%,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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