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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丰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0 15:36:1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丰华”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5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41,741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66.0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971,698.1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7,028,267.9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2]第 0692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202.90 万元。募
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1,702.83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累计总额 18,653.38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
加: 理财到期收回金额 -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153.45
募集资金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结存余额 3,202.90
募集资金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结存余额 3,202.90
(二)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6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8,00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271,542.41 元(不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0,728,457.59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
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3]第 09233 号”验资报
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0,446.22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9,072.85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累计总额 33,706.03
补充流动资金 22,500.00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157,000.00
加: 理财到期收回金额 144,000.00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579.41
募集资金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结存余额 10,446.22
募集资金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结存余额 10,446.2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 7 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 年 4 月,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储 截至 2024 年 12
金额(注) 月 31 日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78190188000175928 8,000.00 8.11
司深圳龙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 422182610292 - 876.75
安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250100002800003508 13,799.99 2,318.04
司深圳罗湖支行
合计 21,799.99 3,202.90
(二)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遂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储 截至 2024 年 12
金额(注) 月 31 日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338070100100477844 40,000.00 70.53
圳和平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79190078801600003156 20,000.00 10.70
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250100002800004395 19,312.00 25.68
司深圳罗湖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51050167720800001938 - 10,339.31
司遂宁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 422184868137 -
安支行
合计 79,312.00 10,446.22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进行现金
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 13,151.40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募集资金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 151.40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2,22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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