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轮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9 00:16:37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利润分配实施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监督各项议案的执行等,为企业的规范经营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将监事会在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监事会会议,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7 次,各次会议召开和审议事项等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 议 事 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4 月 14 日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 月 29 日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
6 月 12 日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7 月 5 日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 月 26 日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0月18日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
议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0月29日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1、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公司经营、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了各项经营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未发现上述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和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3、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4、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理财及募投项目延期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5、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完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在窗口期、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7、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信息披露审批和流程管控,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披质量较高。
8、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授予对象资格、授予数量及期权注销等情况进行审核,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持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做好与股东单位、监管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培训,学习监管法规、政策行业动态等,提高履职水平。同时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经营,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