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石航空: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17 20:35:28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审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作出的《关于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的财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
2、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出具了专项说明,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3、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监督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各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说明。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