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7 19:11:0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3112号
目录
审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124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3112号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
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中关村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
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关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事项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43
中关村 2024 年度营业收入金额为 253,214.22 万元,其中生物医药销售收入
189,800.55 万元,商砼销售收入 44,262.19 万元,分别占中关村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74.96%、17.48%。鉴于生物医药销售收入和商砼销售收入占比较大,是中关村利润的主要来源,影响关键业务指标,并且该类销售业务交易发生频繁,交易量大,产生错报的固有风险较高。因此,我们将生物医药销售收入、商砼销售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相关的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各项履约义务及与控制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
(7)了解收入构成,检查是否按规定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关联交易等相关收入;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等。
(二)应收账款信用损失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4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关村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95,646.29 万元,占资
产总额的 25.77%。
对应收账款信用损失的估计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信用损失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应收账款信用损失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中关村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关村 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 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 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关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关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关村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关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关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关村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 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住总集团)联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资公司)等六家发起人,于1999年6月发起设立,注册资本30,000万元。1999年6月18日,注册资本变更为48,742.347万元。1999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97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742.347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67,484.694万元。
2006年4月10日,北京国资公司与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2011年已更名为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泰投资或国美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北京国资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100万股股权转让给鹏泰投资。2006年7月20日,住总集团分别与鹏泰投资、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文)、海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住总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7,000万股股权分别转让给以上三家公司。以上转让事项已经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并已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2007年初,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为2007年1月8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6股对价股份。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到账日为2007年1月9日。2007年1月9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月9日。
2017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79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828.0042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75,312.6982万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75,312.6982万元。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营运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人事行政中心等部门,拥有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
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2.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高新技术和产品的开发、销售;科技项目、建设项目投资;各类工业、民用、能源、交通、市政、地铁、城市铁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备安装;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购销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