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7 19:07:4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度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2023 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70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4 年上市公司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
(含 A、B 股)审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
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累计已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
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 已完结(天健需在
华仪电
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 5%的范围内与华
投资 气、东海 2024 年 3
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 仪电气承担连带
者 证券、天 月 6 日
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责任,天健已按期
健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 履行判决)
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
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盈精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