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17 18:52:2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后续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世华科技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3 号文核准,世华科技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7.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46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413.9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70,051.0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已经公
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0]B097 号”《验资报告》。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90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 2023 年 6 月 7 日止,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558,87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09 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389,999,994.4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428,795.8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3]B042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 万元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世华科技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保荐人对本次世华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蔡福祥 吴学孔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学孔 刘一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