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6 20:48:39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袁国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总结了2024 年度实际开展的工作,并向公司提交了《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4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及 2024 年度审计情况,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5]230Z0023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4 年度经营的财务情况及 2024 年度审计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4 年度经营的财务情况及 2025 年度的资金计划,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权益分派》等相关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和制度规定,为加强投资回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资金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和业务模式对资金的需求等因素,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拟以总股本 39,877,5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4.00 股(其中
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4.00 股,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
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监事袁国华、孙宁、张玉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监事不足两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 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0052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
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述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以便能更加客观地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