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聚德: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建伟)
公告时间:2025-04-14 21:18:45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建伟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中国国籍,男,1974 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博士,中共党
员。2015 年 7 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370049)。1999 年至今,作为创始人先后参与创办北京万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方圆众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明师明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企业,并担任董事、董事长等职务。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兼任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灵思云途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山水水泥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锦欣生殖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独立董事,2019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4 年,公司召开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均能够准时出席会议,认
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资料,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
的意见和建议,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
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2024 年度,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浦军 6 2 4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持续关注,保证其任职
期间任职资格合法、有效,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报告期内提名委员
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增补公司董事等议案。
2、出席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编制过程情况、聘任审计机构情况、内控审计部各季度工作报告等,并
形成决议。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时出席了审计委员会的历次会
议,对提交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
况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4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勤勉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委员,审议通过 2023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兑现方案等议案。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2 次,本人均出席相关会议,并对需披露的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其他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年报审计工作中,针对年审时间、人员安排、重点审计内容进行沟通,同意年审事务所的审计计划,确定将收入确认、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等相关事项作为本年度重点审计项目。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还通过定期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本人还深入公司经营一线开展现场调研工作。参与了“守正创新 致敬品牌——庆祝全聚德创建 160 周年”庆典活动,实地见证百年老字号品牌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实践。专项考察期间,重点调研了和平门店经营现状,对门店在非遗技艺传承、场景化服务升级等方面的工作成效进行现场考察,同时深度参与“全聚京闽·福聚味来”京闽盛宴美食周活动调研,对公司跨地域品牌联动、非遗联名宴开发等创新举措给予专业建议,助推中华老字号的价值挖掘与协同发展。此外,通过仿膳茶社实地考察及战略委员会扩大会议的研讨,结合现场调研成果,就传统餐饮业态焕新、多品牌矩阵建设等战略议题提出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战
略决策、风险管控及资源整合中的作用,助力上市公司在守正创新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外重点关注了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对公司的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并通过公开信息和内部沟通等多途径对公司及相关业务关注了解,年内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天,符合相关要求。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进行风险持续评估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九届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 年半年度)》的议案。上述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均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024 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
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
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很好地履行了作为年审会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3 年度薪酬进行
了审核,认为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薪酬发放标准均按相应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执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薪酬真实、准确、无虚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专业、客观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本人联系方式:
李建伟:clreview@sina.com
独立董事:李建伟
202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