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4 20:48:40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科陆”)100%股权以人民币12,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南昌康鑫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鑫泰”),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5年3月22日,康鑫泰、公司、南昌科陆三方签订了《关于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近日,经协商一致,康鑫泰、公司、南昌科陆就《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事宜签订了《<关于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三、《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南昌康鑫泰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
1、有关第一笔股权转让款支付安排的变更
各方同意将《股权转让协议》中“第一笔股权转让款支付安排”变更为“甲方在《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先行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乙方解除目标公司为乙方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借款合计29,900万元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1100520240001758)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的剩余款项(即人民币1,000万元)”
2、有关第二笔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安排的变更
各方同意将《股权转让协议》中“乙方在2025年3月31日前满足第2.2.1至2.2.5条且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4月8日前)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变更为“乙方完成第2.2.1至2.2.5条且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3,750万元)”。
3、有关违约豁免
各方一致同意,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因乙方未按时解除目标公司为乙方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借款合计29,900万元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1100520240001758)在该期间所产生的违约责任,甲方予以豁免。
4、新增条款
乙方承诺于2025年5月30日前解除目标公司为乙方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借款合计29,900万元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1100520240001758),如乙方无法在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解除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股权转让协议》后续履行的相关事宜。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作为《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股权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与《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不一致的,以《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为准,其它事项仍按《股权转让协议》执行。《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