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5-04-11 20:35:24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
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自有资产抵押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