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视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10 18:21:32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敬云川先生、张淮先生和石彦文女士对照独立董事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自查,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确认符合有关独立性要求。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敬云川先生、张淮先生和石彦文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