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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我爱我家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苏勤)

公告时间:2025-04-09 19:46:04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苏勤)
本人作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苏勤,女,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多个部门总经理,海通新能源产业基金董事长,海通众投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海通证券董事总经理,中科招
商投资管理公司联席总裁等职务。2021 年 8 月至 2024 年 9 月份兼任浙江向日葵
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任我爱我家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在任职期间,如发生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的事项,本人将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实际出席 5 次会议;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实际出席 3 次会议,未有委托出席、缺席的情况。出席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报告期应出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报告期应 实际出席
姓名 席会议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次数
数 次数
陈苏勤 5 3 2 0 0 3 3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每次召开会议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按照要求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并介绍了相关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参与讨论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经过思考审慎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未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1 1 0 0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提名委员会 0 0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 1 1 0 0
召集人)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实际出席 1 次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及 2024 年工作重点、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6 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实际出
席 6 次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年度、2024 年第一季度、2024 年半年度、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咨询结果及影响、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专项讨论和审议。2024 年度工作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并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交流与讨论,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3.提名委员会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管理层团队稳定,报告期内,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1 次,
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或薪酬 2023 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及审议,对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最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新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举行了2 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2 次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同意会议审议的关于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续聘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本人始终坚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使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在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暨 2023 年度董事会上对如下重要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5.关于确认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6.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为客户提供阶段性融资担保的独立意见;
8.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9.关于对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专项说明及对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10.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各项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相关审议意见。此外,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对于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展,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参加培训情况
1.2024 年 6 月,本人现场参加云南证监局联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及并购重组专题培训;
2.2024 年 9 月,本人通过线上方式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能力建
设培训(第三期);
3.2024 年 12 月,本人现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 143 期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通过培训和学习,更好地理解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方向和制度要求,尽快适应改革变化,增强合规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八)开展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予以关注,定期听取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有效的支持配合,主动详细讲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资料,为独立董事作出客观判断提供便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注公司应当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该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是基于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本人同意将《关于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年度董事会会议
上同意了此议案。
(二)关注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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