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股份: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09 17:50:55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要求,鉴于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已连续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 11 年,公司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更换。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与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安排、收费、意见方面不存在分歧。审计委员会查阅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审计服务需求,审阅了遴选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文件,监督指导选聘过程。
根据竞争性磋商评审结果,2024 年 11 月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核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力及相关资源配备、人员信息等资料,并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情况进行评价,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公司选聘事务所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同意提议变更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审计费用根据遴选结果拟定为人民币 63.90 万元(不含税)。经 2024 年 11
月、12 月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1、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交流。
2、2025 年 1 月,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总体审计策略,并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了解和沟通。
3、2025 年 3 月,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成
员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及公司财务负责人汇报的公司 2024 年度初审结果及审计进度情况,并就年报审计过程中的重点关注事项、重大会计事项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同时敦促年审注册会计师进一步复核后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4、2025 年 4 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开展2024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