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子高科: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8 19:57:39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
018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子高科”)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
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同意公司出售浙江山子智慧服务有限责任
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物业管理及酒店经营业务将不纳入合并范围。
2、上述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物业管理及酒店经营业务将不纳入合并范围,上
市公司主营收入结构将发生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山子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办公服务、家政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等物业管理服务。其持有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100%股权,是山子高科物业管理板块的主要经营主体。基于优化主营业务结构的需求,公司计划出售标的公司股权。
近期,公司与杭州禾众常青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手方”)达成一致,交易对手方将受让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4.735 亿元人
民币(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公司副总裁屠赛利女士担任交易对手方的董事、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禾众常青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禾众常青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EARNPY9A
3、法定代表人:屠赛利
4、注册资本:18000 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成立日期:2025 年 02 月 25 日
7、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泉路 20 号 4 幢 329 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服务评估;家政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设计、代理;水污染治理;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
9、主要财务数据:由于该公司为新成立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0、关联关系:由于公司副总裁屠赛利女士担任交易对手方的董事、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禾众常青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11、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山子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1797168P
3、法定代表人:虞舒心
4、注册资本:36000 万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成立日期:2014 年 07 月 18 日
7、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爱橙街 1 号 10 幢 3 单元 6 层 605-1-3 室
8、经营范围:办公服务;家政服务;礼仪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物业服务评估;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个人商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
9、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交割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转让前 转让后
股东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 (万元) (%)
杭州禾众常青智慧服务有限
责任公司 0.00 0.00 36,000.00 100.00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000.00 100.00 0.00 0.00
合计 36,000.00 100.00 36,000.00 100.00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0、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 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0,852.32 52,646.50
总负债 52,864.93 22,050.69
净资产 -2,012.61 30,595.82
项 目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81,628.94 81,718.71
净利润 2,799.95 1,608.43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各方协商,本次出售物业管理及酒店经营业务事项参考评估结果确定交易价
格,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标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出具了《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山子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5〕109 号),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估值为 4.339 亿元。根据上述评估结
果,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价值为人民币 4.735 亿元。
六、《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禾众常青智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 股权转让安排
1.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所持标的公司 100%股权及其附属权利(以下简称“标
的股权”)作价人民币 4.735 亿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 3 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0.4 亿元作为本合同
履行的意向金。如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事项,则该意向金转为股权转让款,用于冲抵乙方相应股权转让款支付义务;如甲方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事项,甲方将在 7 日内退回意向金。
3.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安排支付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所述股权转让款:
(1) 乙方应于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后 7 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
币 3.535 亿元。
(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 60 日内以现金方式付清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2 亿元。
4. 甲方指定接收本次股权转让款的银行账户信息以甲方另行通知的为准。
5.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 7 日内向乙方提供内容为股权转让款的收
据或入账凭证。
6. 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7. 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条第 3 款第(1)项所述款项后 7 日内,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标
的公司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8. 乙方知悉并确认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已全部实缴到位,认可并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前甲方已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全部出资义务。
第二条 承诺和保证
1. 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1)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含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为甲方合法
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其所转让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2) 甲方承诺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推进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股权转让事宜。
(3) 甲方承诺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文件、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
的。
(4) 甲方承诺标的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2. 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1) 乙方拥有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所需的权利和授权,已通
过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具备完整的法律程序。
(2) 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乙
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3) 乙方保证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向甲方提供的有关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所含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
(4) 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资金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受让及付款义务,且资金来源合法、无
争议。
(5) 乙方承诺并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按章程和合同的规定向标的公司承担股东义务
和责任。
第三条 保密
1. 双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有关本
合同的谈判,以及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商业秘密和经营秘密等应予保密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2. 任何一方除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披露或提供必要的信息
外,未经其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未公开的信息。
3. 乙方承诺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商业秘密相应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买卖甲方的证
券(证券简称:山子高科,证券代码:000981),不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也不以任何其他方式从该信息中获取非法利益。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导致甲方受到任何处罚和/或遭受经济损失,乙方(无论是否盈利)应负责全额赔偿,并配合甲方完成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查询、现场检查和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