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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8 18:41:41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5-019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现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情况
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7.17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7,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截至 2023 年 8 月 25 日,
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20,245,9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最高成交价为 5.59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4.1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3,756,414.86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5.20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截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1,218,3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4%,最高成交价为 4.6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0,003,005.97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总数为 71,370,6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1%。
根据《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本期持股计划股票的受让价格为 2.50 元/股,不低
于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50%或草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的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50%之较高者。按照本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总数计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2.50 元/股受让公司回购专户股份 9,939,92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92%。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及股份过户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24,849,810.00 元。基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自愿参与和风险自担原则,员工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参与意愿出资认购,实际认购金额与股票数量符合《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过户股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的情形。
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9,939,924 股公
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4 月 7 日非交易过户至“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
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92%。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依据《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即 2025 年 4 月 7 日)起计算。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金志强、宫晓磊、祝峻蕾、方路遥、鲍晨、汤金作为公司现任非独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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