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宝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7 18:25:0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公司章程》第 112 条规定: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认可的其他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 117 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
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邹继新、高祥明、姚林龙、罗建川董事提议,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
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
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 2025 年金融衍生品操作计划、交易授权及 2024
年金融衍生品开展情况的议案》
根据国资委金融衍生品监管相关要求,公司每年度需制定年度金融衍生品操作计划及总结上年度金融衍生品开展情况,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送中国宝武及国资委。对于挂钩金融衍生品的结构
性理财计划,根据国资委及中国宝武要求,参照金融衍生品管理。根据公司年度汇率和利率风险管理策略,批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 年金融衍生品操作计划、交易授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
《宝钢股份关于 2025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批准《关于宝钢股份法人新增镍交易场所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超远期限长单对应原料套保交易渠道,扩大套保期限覆盖面,宝钢股份法人拟增加原有交易品种镍的场外交易场所。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批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刘宝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彭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武凯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查认可。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四)同意《关于增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调整执行董事、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刘宝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并相应调整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执行董事成员调整为:
邹继新、刘宝军(候选人);
战略、风险及 ESG 委员会委员调整为:
邹继新、陆雄文、谢荣、白彦春、罗建川、刘宝军(候选人)、高祥明,其中邹继新为委员会主任。
其中刘宝军先生的任职须待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后始得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查认可。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将《关于增选刘宝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批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召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
《宝钢股份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7 日
附件:简历
刘宝军先生
1978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
委副书记,正高级工程师。
刘先生具有丰富的钢铁生产、企业管理、低碳冶金管理经验。历任宝钢股份硅钢部取向硅钢后续工程项目组副经理,硅钢部副部长兼硅钢研究所所长、副部长(主持工作)兼取向硅钢后续工程项目组副经理(主持工作)、硅钢部部长兼取向硅钢后续工程项目组经理、硅钢部党委书记、部长、硅钢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制造管理部党委书记、部长、宝钢股份总经理助理(期间先后兼任梅钢(梅山)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梅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梅山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盐城钢铁执行董事、盐城钢铁工程指挥部总指挥,
武钢有限执行董事、党委书记)等职务。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兼武钢有限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2023 年 2 月至 2025 年 4 月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
常委(2023 年 2 月至 2025 年 3 月兼武钢有限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2025 年 2 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5 年 4 月起
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先生2001年7月毕业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金属压力加工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11 年 3 月获得东北大学工程硕士学位。
彭俊先生
1973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党委常委,高级工程师。
彭先生具有丰富的钢铁企业生产制造、营销管理经验。历任宝钢股份冷轧厂副厂长、镀锡板厂厂长(期间兼任镀锡板产品结构优化项目组经理)、冷轧厂党委书记、厂长(期间兼任冷轧升级改造项目组经理)、冷轧部部长,营销中心(宝钢国际)总经理、营销系统党委
副书记等职务。2022 年 7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2022 年 7 月至 2025 年 3 月兼宝钢股份营销中心(宝
钢国际)总经理、营销系统党委副书记)。2024 年 12 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2025 年 4 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 年 3 月起兼武钢有限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彭先生 1996 年 7 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工程专业,获得工
学学士学位,2009 年 7 月获得东北大学工程硕士学位。
武凯先生
1981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兼首席合规官。
武先生在钢铁企业法律实务、合规管理、法律风险管控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历任武钢股份炼钢总厂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董事会秘书室主任科员、法律事务高级经理,武钢有限审计监察部法律事务室主任、纪检监督部法律事务室主任、武钢有限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主任(期间曾兼任法律事务室主任)。2024 年 3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与合规部副部长。2025 年 3 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兼法务与合规部部长。2025 年 4 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兼法务与合规部部长。
武先生2006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律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