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时间:2025-04-07 18:18:43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九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A 股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8 日
B 股股东的最后交易日为 2025 年 4 月 14 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
方可参会(即 B 股股权登记日为最后交易日之后的第 3 个交易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本钢能管中心 3 楼会议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 1-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报告 √
3.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5 年度预算报告 √
6.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00 2025 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0、11、12 为等额选举
10.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暨选举公司第十届 应选(4)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人
10.01 选举黄作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10.02 选举王东晖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10.03 选举唐耀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10.04 选举刘振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1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暨选举公司第十届 应选(3)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人
11.01 选举袁知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2 选举张广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3 选举吴粒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2)
人
12.01 选举卢学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12.02 选举卢伟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和九届二
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4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其中第 10、11、12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24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3:30-
16: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 1-1 号本钢能管中心 9 楼)
联 系 人:陈立文、贾晶乔
联系电话:024-47828980 024-47827003
传 真:024-47827004
邮政编码:117000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5.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所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1
2.投票简称:本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
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1)选举董事
(如表一提案 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 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 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
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