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5-04-07 15:44:3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目 录
1、 会议议程......3-4
2、 会议须知......5-6
3、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7-84、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
案......9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时间:2025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4:30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168 号合众大厦 12 层浙江东日股
份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主持人:陈加泽董事长
一、大会介绍
1 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来宾及股东出席情况 主持人
2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董事会秘书
二、会议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1 董事会秘书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
2 董事会秘书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三、审议、表决
1 股东现场发言和提问 -
2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主持人
3 股东投票表决、工作人员统计现场会议表决情况,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结 -
果
4 宣读表决结果 监票人
5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秘书
6 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
7 与会董事、监事签署相关文件 -
8 宣布会议结束 主持人
浙 江 东 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融资融券券商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投票。
二、凡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代表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大会发言安排不超过 1 小时。为维护股东大会的秩序,保证各股东充分行使发言、表决和质询的权利,各股东应当在大会开始前向大会登记处登记,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并明确发言的主题,由大会登记处根据股东提出发言要求的时间先后、发言内容,提交给会议主持人,安排股东发言时间。股东发言,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 5 分钟。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及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举手申请,并经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
股东及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方案,简明扼要。非股东及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及代理人发言。
六、请与会者在会议中不要大声喧哗并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以保持会场正常秩序。
七、各项议案均由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方式分别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代表,均应推举一名首席代表,由该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表决按股东持股数计票,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八、会议期间离场或不参加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九、会议设监票人两名,由本公司监事和股东代表担任。
十、在表决意见栏中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在表决栏中填写投票数;不填、夹写规定以外文字或填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由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会报告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请各位审议。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已于 2025 年 2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 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是公司把握国家政策机遇、深化主业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晋南国际农产品物流园二期、综合运营中心、智慧农批市场升级改造和雪顶豆制品升级改造等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核心项目,该等项目的落地和实施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与盈利能力的显著提升,能够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奠定坚实基础。公司业绩增长与核心竞争力的增强,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现金分红能力,有利于推动公司估值水平合理提升,有利于增加公司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价值,实现与中小投资者共享发展红利。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正式进入发行阶段,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
进,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
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后续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
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由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会报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请各位审议。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正式进入发行阶段,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
进,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
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后续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