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3 21:13:35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5-028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王卓颖、马立凡因个人原因,与蔡彤、汪新芽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其所持有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本化学”)的股份不再与蔡彤、汪新芽合并计算所致。蔡彤、汪新芽、王卓颖、马立凡各自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变。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蔡彤、汪新芽、王卓颖、马立凡变更为蔡彤、汪新芽。
4、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自然人股东王卓颖、马立凡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将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雅本化学股份。王卓颖作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蔡彤、汪新芽、王卓颖、马立凡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王卓颖、马立凡因个人原因,退出原一致行动协议,不再作为原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方,与蔡彤、汪新芽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对一致行动人关系认定的各种情形,亦不再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蔡彤、汪新芽、王卓颖、马立凡变更为蔡彤、汪新芽。现公司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1、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2014 年 8 月 13 日,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汪新芽签署了《一致
行动人协议》,一致同意在持有雅本化学股份期间,对雅本化学的相关事项做出完全一致的决策。其中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等 4 人共同通过宁波雅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雅本”)间接控制公司,宁波雅本为公司控股股东。
2024 年 2 月 6 日,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与毛海峰签署《一致行
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毛海峰因个人原因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汪新芽变更为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变更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353,440,800 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 36.69%。
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充分遵守《一致行动人协议》及《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未发生违约情形。
2、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2025 年 4 月 2 日,经友好协商,王卓颖、马立凡与蔡彤、汪新芽签署《一
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王卓颖、马立凡退出原一致行动协议,其余两方蔡彤、汪新芽继续执行原一致行动协议,王卓颖、马立凡与蔡彤、汪新芽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王卓颖、马立凡作为公司的股东,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持有的雅本化学股票,依照其自身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王卓颖作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将继续遵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鉴于此,王卓颖、马立凡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应继续认定为蔡彤、汪新芽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即权益变动前,宁波雅本持有公司 257,729,83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75%,为公司控股股东;蔡彤、王卓颖、马立凡合计持有宁波雅本 50.89%的股权。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0.28%、0.38%、6.75%。因此,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353,440,800 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 36.69%。(注:以上各股东持股比例的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有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即权益变动前,宁波雅本对其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组织架构由董事会变更为设一名董事,并约定由单一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提名并经宁波雅本股东会选举产生,且宁波雅本选举及罢免董事需取得单一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同意。蔡彤持有宁波雅本 31.89%的股权,为宁波雅本单一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及唯一董事。根据宁波雅本最新的《公司章程》,董事可以代表宁波雅本,决定并行使宁波雅本享有的与雅本化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相关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依法请求、召集、召开、主持、参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雅本化学的股东大会;2、行使股东提案权,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雅本化学董事(包括董事候选人)、监事(包括监事候选人)的股东提议、提案、议案或作出任何意思表示;3、针对所有根据中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雅本化学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的规定需要雅本化学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在雅本化学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如需))。因此,根据宁波雅本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蔡彤作为宁波雅本单一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及唯一董事能够对宁波雅本实现控制。
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即权益变动后,宁波雅本持有公司 257,729,83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75%,为公司控股股东;蔡彤已实现对宁波雅本的控制,且蔡彤、汪新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6.75%。因此,蔡彤、汪新芽合计控制公司 347,106,240 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 36.03%,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卓颖、马立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8%、0.38%(注:以上各股东持股比例的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有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由蔡彤、汪新芽、王卓颖、马立凡变更为蔡彤、汪新芽。
本次权益变动前,原一致行动人蔡彤、汪新芽、王卓颖、马立凡合计持有的权益比例为 36.69%;本次权益变动后,原一致行动人王卓颖、马立凡持有的权益比例分别为 0.28%、0.38%。前述变动情况达到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规定“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 5%”的权益变动标准。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彤、汪新芽、王卓颖、马立凡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3、王卓颖、马立凡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将不减持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雅本化学股份。
四、备查文件
1、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