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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02 21:29:39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列席了 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三重一大”决策重大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权,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较 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序 会议召开 会议届次 议案通过主要事项
号 日期
第三届监事
1 2024年2月 会第十三次 1.《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日 (临时)会

1.《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4.《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 2024年4月 会第十四次 5.《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18 日 会议 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3 2024年4月 会第十五次 《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3 日 (临时)会

第三届监事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4 2024年6月 会第十六次 案》
28 日 (临时)会 1.01 提名陈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议 1.02 提名胡颖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5 2024年7月 第四届监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6 日 会第一次
(临时)会

第四届监事
6 2024年8月 会第二次 《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8 日 (临时)会

第四届监事 1.《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 2024 年 10 会第三次 2.《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月 25 日 (临时)会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 3.《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2024 年度,为进一步强化对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督,促进公司经营决
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1、经营活动监督
2024 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事会列席了 8 次公司董事会及 4 次股东
大会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决算方案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2、财务活动监督
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是监事会的工作重点,2024 年监事会会同内外部
审计共同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定期提供报告和相关财务资料,及时掌握公司财务活动现状,实施财务检查,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状况进行检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公司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管理人员监督
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会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并督导公司证券事务部或法务部门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二)依法履职监督企业规范运作
监事会成员紧跟近期资本市场新规政策的出台,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及关健少数的行为规范,结合对新《证券法》《公司法》下的违规案例分析,依法履职,监督企业规范运作,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方面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2024年度公司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公司利益,没有发现有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活动方面
经过认真、细致的检查与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24 年各期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方面
公司监事会日常密切关注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监督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4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公允公正,未发现有内幕交易,或其它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公司规模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制定并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风险管理制度》,健全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组织机构,保障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防范运营风险,保护公司的资产安全和完整,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执行及监督作用;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得到完善,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总体上不存在重大缺陷(重大风险)。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公司利润分配方面
监事会审查和监督了公司实施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和实际执行情况,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 2025 年工作思路
2025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而努力工作。
(一)定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学习其他优秀公司监事会工作经验,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本公司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
(二)依照各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监督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工作的执行、决策表决以及遵纪守法情况,督促法人提高治理水准,使公司的各项工作更加合理、规范。
(三)加强财务核算审计与管理,对重大项目、重大资金进行专项核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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