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任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公告时间:2025-04-02 20:52:4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任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新材”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施克炜等 10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张科技”或“标的公司”)46,263,796股股份(占金张科技库存股注销后总股本比例为 58.33%),并向包括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发表了独立核查意见,现就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出具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部审查机构审查,内部审查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任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字):
赵青 葛剑锋
谢天宇 丁 翌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