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2 17:19:10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25-011 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3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11 名,
实际出席的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 8、9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仅独立董事表决):
1、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6、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临2025-013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8、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 302,000 万
元,实际发生额 190,331 万元。预计 2025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20,1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 2025-014 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9、关于《河南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河南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5-015 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由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已连续 9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及稳定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征求出资人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意见,已书面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审议 2025 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前(预计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对外融资 67 亿元。如果在本融资计划实施中,单项
融资金额超过 5 亿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将另行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请河南大周律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常年法律顾问,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 22,398,100.05 元,将减少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 22,398,100.05 元,减少公司 2024 年度净利
润 17,718,968.10 元,减少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7,297,563.48 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4、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第 1、4—8、10 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