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1 18:04:40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 高鸿 公告编号:2025-033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2022 年常州 9 起案件处于再审阶段,已收到江苏省高
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民申 528 号、529 号、530 号、531 号、532
号、533 号、534 号、538 号、539 号);2024 年常州 12 起案件一审已进行听证、但
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2022 年常州 9 起案件的再审申请人,2024 年常州 12
起案件的被告。
3、2022 年常州 9 起案件被执行的金额:《执行通知书》中列明的执行金额为
156,267,330.5 元、执行费 459,569 元以及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银行账户已实际被执行法院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扣
划 140,025,035.30 元。2024 年常州 12 起案件列明的金额为 399,861,496 元、迟延付
款利息 193,008,828.3 元、诉讼费、保全费以及保全担保费。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2024 年 12 月份已计提不超过 1.6 亿元的预计赔偿损
失,执行通知书中列明的执行金额和执行费合计 156,726,899.50 元,减少 2024 年度当期利润。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2022 年 4 月,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实道”)对北京大
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科技”)、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提起 9 起诉讼,案号为(2022)苏 0411 民初 2558 号、2560 号、
2562 号、2563 号、2564 号、2565 号、2566 号、2568 号、2569 号(以下简称“该 9
起诉讼”),公司一审败诉,2023 年 2 月就该 9 起诉讼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案号为(2023)苏 04 民终 2280-2288 号,该 9 起诉讼二审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
进行了开庭审理,但尚未判决。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共计 12 起案件,案号为(2024)苏 0411 民初 1894-
1905 号的诉讼材料。
上述 12 起诉讼与常州实道之前已提起但未审结的 9 起诉讼案情基本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2024 年 08 月 05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2023)苏 04 民
终 2280 号、2282-2288 号共 8 起案件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江苏省常州市新北
区人民法院寄来的(2024)苏 0411 民初 1894-1905 号共 12 个案件的《追加被告及变更
诉讼请求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08 月 0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针对 2022 年常州 9 起
案件的二审判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01 月 0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5 年 1 月 10 日,2022 年常州 9 起案件处于再审申请已受理及执行阶段,已收
到《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公司银行账户已实际被执行法院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扣划 109,593,354.34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01 月 1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公司就 2022 年常州 9 起案件向江苏省高级人民
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公司再审申请已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司已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询问的传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02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二、关于 2022 年常州 9 起案件的进展情况
(一)再审申请情况
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针对 2022 年常州 9 起案
件的《民事裁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本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凯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二)执行阶段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账户已实际被执行法院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扣划140,025,035.30 元,剩余 16,701,864.20 元尚未执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公司此前已就 2022 年常州 9 起案件向新北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书》,请求新北区人民法院停止对异议人高鸿股份银行账户现金的执行,并对已扣划的异议人高鸿股份银行账户现金保留在法院账户,不分配给被申请人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4 年 07 月 18 日
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2024 年 07 月24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2024年 08 月 07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2024 年 08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
108)、2024 年 09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4-134)、2024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
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8)、2024 年 12 月 04 日披露了《关于新
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4)、2024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55)、
2025 年 0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5)、2025 年 02 月 06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9)、2025 年 0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4)、2025 年 03 月 06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 年 03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
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 年 03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
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2024 年 12 月份已计提不超过 1.6 亿元的预计赔偿损失,执行通知书中列明的执
行金额和执行费合计 156,726,899.50 元,减少 2024 年度当期利润。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应注意事项
1.再审的最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账户已实际被执行法院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扣划 140,025,035.30 元,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六、备查文件
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9 份《民事裁定书》((2025)苏民申 528 号、529
号、530 号、531 号、532 号、533 号、534 号、538 号、539 号)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