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心翼申: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黄华)
公告时间:2025-03-31 20:11:36
证券代码:873833 证券简称:美心翼申 公告编号:2025-019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黄华,作为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黄华,男,198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外国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7 月,于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12
年 8月至 2013年 9 月,于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13年 10月至今,
就职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助理、律师、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飞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方式 出席次数
黄华 数 次数 数 未出席会议
7 7 现场及通讯 0 否 3
(2)出席专委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高管聘任、制度建设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内容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务。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4)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现场考察情况
2024年度,我通过现场考察、出席会议、线上交流、审阅书面汇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发展。在此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及时针对公司生产经营及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我们充分沟通,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履职期间重点关注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2)资金安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途径、存放方式以及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等事宜,从合规性、必要性、程序规范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等多个维度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审核。经审慎核查,我认为:在2024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方面,严格遵循《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始终秉持专款专用的原则,过程中未出现任何违规操作。同时,公司也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且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详情和存放状态,确保了信息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了股东的知情权。
(3)内控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体系执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充分、有效,并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良好,未发现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及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4)提名董事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资料,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未满的情形。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高管薪酬政策,有利于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
2025年,我将继续坚守忠实、勤勉、谨慎的职业操守,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我将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推动董事会做出更加科学和高效的决策,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我的力量。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谢谢。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华
2025 年 3 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