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独立董事何翼云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31 20:10:06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翼云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何翼云,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7 年 4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中国石化岳
阳石化总厂研究院副院长;1999 年 3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中国石化岳阳石化总厂
技术开发处副处长;2000 年 9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中国石化巴陵分公司技术中心
副主任;2004 年 5 月至 2005 年 12 月,历任中国石化炼化企业经营管理部企业管
理处副处长、处长;2006 年 1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中国石化资产公司安全环保处
处长;2018 年 3 月退休。2023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本年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勤勉履行职责,依法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2024 年任期内,
公司共计召开 9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述职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参加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 席 未亲自参加会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
何翼云 9 9 0 0 否 0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讨论并审议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结合自身专业领域提出合理化建议,严谨认真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出席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均进行了表决,未对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和否决性意见。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经营目标的执行进程进行了细致的调查、深入了解和有效监督。在此过程中,我还主持召开了提名委员会的会议,对拟聘请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核实,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合理性和高效性,以及董事会的决策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6 次审计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了解和监督,对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进行了指导,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建设进行指导,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审议调整以现金方式收购大股东资产授权限额,限制性股票和关联交易等事项。本
人分别于 2024 年 4 月、8 月、10 月、12 月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以及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阅。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4 年度未就如下事项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状况方面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现场、线上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影响的同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联同其他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现场调研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定期向公司高管团队、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深入研发中心、创新基地,现场了解产品研发进展,并听取了公司技术、市场等情况的汇报,现场办公时间超过规定的 15 天。
根据本人在安环方面的专业所长,重点关注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生产装置的安全环保。对公司生产一线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依托行业资源协助子公司湖南立泰梳理研发方向及产品布局。针对湖南立泰三年来的经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规划,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六点建议。
(八)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定》等制度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审议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定期报告及其财务数据、财务报告进行了前置审议。
(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及其效果。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该报告进行了前置审议。
(三)关联交易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阅,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预计的 2025 年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或通过关联交易操作利润的情形。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确认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对该报告进行了前置审议。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该报告进行了前置审议。
(五)董事选聘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增选赵烨为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选郭剑锋为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增选董事两名,以提升董事会履职行权能力。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前置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主动提升管理水平,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 142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何翼云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