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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31 19:54:20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3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风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海汇中心 3A-17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江华先生因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婷女士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5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83,530,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513%。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269,067,8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4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4,46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 35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4,46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4,46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8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76,310,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35%;反对 6,596,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65%;弃权 62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199%。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24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788%;反对 6,59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094%;弃权 62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18%。
议案二:《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0,645,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25%;反对 2,199,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7%;弃权 6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418%。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57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523%;反对 2,19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066%;弃权 6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11%。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张舟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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