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远通信: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31 18:04:08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移远通信”)于2019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26,165,765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30,000.00万元(含本数),用于车载及5G模组扩产项目、AI算力模组及AI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释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物联网行业景气度复苏
公司处于物联网行业,主营物联网领域无线通信模组及其解决方案。物
联网仍处于相对快速发展的阶段。根据爱立信估测,2023年全球物联网连接
数为157亿个,至2029年全球连接量将达388亿。2023年蜂窝物联网全球连接
量为34亿,至2029年,蜂窝物联网全球连接量可达67亿。无线通信模组作为
物联网产业链上的关键环节,是终端设备实现网络信息传输的重要组件。根
据2025年1月ABI Research发布的数据,2023年蜂窝模组全球出货量以及收入
规模较2022年略有下滑,2024年蜂窝模组全球出货量及收入规模较2023年有
所提升。预计至2029年蜂窝模组全球出货量可达7.05亿片,收入可达92.39亿
美元。
2024 年 ,物联网景气度逐步复苏,物联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豆包、
DeepSeek、ChatGPT、5G Advanced、边缘计算、卫星物联网等技术的推出,
也将持续推动物联网行业快速发展。
2、5G技术持续升级,催生更多新生应用
根据爱立信2024年6月发布的“Ericsson Mobility Report”,至2029年5G移动用户将接近56亿人,5G将占移动数据流量的75%左右。5G网络的快速普及,促进了芯片、模组、终端等整个物联网生态的快速发展。2024年是中国5G商用牌照发牌五周年,在过去的五年时间里,5G技术从萌芽到成熟,深刻改变了工业、农业、医疗及消费端等各个领域的发展脉络。
5G发展,标准先行,伴随着3GPP R15、R16、R17三个版本的技术更迭,5G演进的第一阶段已经初步完成。依托5G超低时延、高带宽以及大连接的特性,公司5G模组产品已广泛应用在电力、石油、工业、制造、汽车、物流、医疗等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中,推动行业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随着R18标准于2024年6月正式冻结以及后续R19、R20版本的迭代,业界将开启第二轮5G创新,即5G-A。5G-A被认为是5G向6G发展的关键阶段。5G-A不仅保持了5G原有的大带宽、低时延、万物互联的能力,还增加了上行超宽带、宽带实时交互、通信感知融合能力,有望实现10倍于5G的网速提升,将更好地匹配车联网、VR/AR、低空经济等对低时延和大带宽要求更严苛的前沿新应用。公司将在第一阶段的成果基础之上,继续助力以工业、智能制造、矿业、汽车等传统支柱行业焕发新生机,更将赋能机器人、XR、卫星通信等新兴应用迈上新台阶。
3、边缘计算与XR技术快速发展
随着千行百业数字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智联网产业迎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市场对高算力的需求与日俱增,边缘计算技术成为了推动行业进步与创新的关键驱动力。凭借低时延、高带宽等优势,边缘计算技术能够在物联网、5G、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关键领域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和计算能力。边缘计算技术不仅推动了工业互联网、车载网络、智能驾驶、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智慧医疗等行业的发展,而且随着6G技术的研究进展,边缘计算在边-端融合系统中的应用,通过算网融合调度优化,进一步发挥了6G超低时延的潜力,预示着计算领域的新趋势。在新兴行业,5G+高算力成为了重要发展方向,集成
高性能、高算力、多媒体功能的智能模组已经成为物联网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
伴随着以5G、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化信息科技的发展,以XR(扩展现实)为代表的技术崛起,更让物理世界与虚拟世界中的连接愈发紧密,千行百业也亟待新探索。公司自2022年开始布局XR软硬件生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完整的5G+XR 解决方案。目前,公司拥有成熟的XR算法能力,且已在PCBA缺陷检测、屏蔽盖缺陷检测、工业质检等场景落地应用。此外,公司的XR产品及方案还可以应用于娱乐游戏、旅游文化体验、远程医疗教育、智能制造与工业设计等场景中,帮助客户缩短产品开发周期,实现其产品的批量生产和快速上市。
4、人工智能方兴未艾
在全球科技加速迭代的宏观背景下,人工智能领域展现出极为强劲的发展势头,处于快速增长的上升轨道。人工智能技术已全方位且深度地嵌入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维度,其影响力持续扩大,为各行业的发展注入全新活力,推动产业变革。公司近年来基于自身业务与技术,开展了AI相关业务,如AI算力模组、AI玩具解决方案、AI机器人解决方案、AI眼镜解决方案、工业智能品牌(宝维塔?)及相关产品、多模态综合解决方案、AI-BOX解决方案等。
从技术发展趋势来看,深度学习算法持续优化,人工智能模型的性能不断提升,能够应对更为复杂、多元的任务场景。与此同时,硬件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尤其是芯片算力显著增强,为人工智能技术的高效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各大科技企业与科研机构持续加大在人工智能领域的资源投入,创新成果不断涌现,进一步推动行业快速发展。展望未来,人工智能无疑将成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核心力量。其发展将突破行业界限,催生众多创新商业模式与新兴业态,为社会经济发展开辟广阔空间,持续推动人类生活方式与世界格局的深刻变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公司顺应并把握物联网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前瞻性的视野及全球化的眼光,致力于无线通信模组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不断拓宽产品系列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物联网应用领域的连接需求,争取建立全球技术顶尖的产品线。
目前,公司具备了无线通信模组、天线及物联网软件平台服务在内的一站式服务能力,拥有的多样性的产品及其丰富的功能可满足不同市场智能终端的需求。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新产品开发,丰富公司产品线,推出了多款高性能新产品。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需要进一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生产能力,扩大生产规模,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和成本竞争力,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和更好地服务客户需求,进一步整合有效资源,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显著提升公司的自主生产配套能力、新产品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系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可以有效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支撑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
二、本次发行方案论证
(一)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1、本次发行的必要性
(1)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车载及5G模组扩产项目、AI算力模组及AI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能力、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保障公司供应链安全、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规模较大,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亦不断增长,公司自有资金难以满足上述资金需求。因此,公司选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以解决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协助顺利推进。
(2)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存在局限性
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的融资额度相对有限,且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借助债务融资,将会导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升,影响公司的资本架
构,增加财务风险。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适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的融资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现金流压力将得到缓解,资本结构将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资金实力、抗风险
能力将得到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长远看来能够提升公司的盈利能
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
2、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1、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
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
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次发行对象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数量适当。
3、本次发行对象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
(三)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案和程序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及依据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
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
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
作相应调整。
2、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合理
本次发行的定价方法和程序系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将相关公告在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合理。
(四)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1、公司注重股东回报获投资者认可
公司注重股东现金回报,上市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