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交通银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30 15:55:07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 2025-02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
本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将导致本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且
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本公司无控股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持有本公司 23.88%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烟草”)、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维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财政部财政部持股比例超过 30%,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及双维投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亿元(含本数),财政部、中国烟草及双维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 A 股股票。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8.71 元/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3,777,267,506 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本行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认购对象的拟认购金额、认购数量将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相应调整。
2025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与财政部签署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上述协议,财政部拟认购金额为 1,124.2006 亿元,认购数量为其拟认购金额除以前述发行价格得到的股份数量,认购股份数量计算至个位数,小数点后位数舍掉,不足一股的部分对应的金额计入发行人资本公积。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426,272.6645 万股,财政部持股1,773,242.4445 万股,持股比例为 23.88%,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结合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均按发行对象认购数量上限测算,本公
司 总 股 本 将 增 加 至 8,803,999.4151 万 股 , 财 政 部 持 股 数 量 将 增 加 至
3,063,943.4777 万股,持股比例提升至 34.80%,将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本公司无控股股东,财政部持有本公司 23.88%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及双维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财政部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 30%,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豁免财政部的要约收购义务后,财政部可免于向本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