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22:46:09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5-14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 17 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
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 18 号》,规范了关于浮动收费法
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以及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二)变更日期
《解释第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解释第 18 号》自财政部印发
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第 17 号》《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9 日